摘要:保定市竞秀区关于选聘返乡体育冠军纳入事业编制的实施方案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保定市政府序列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结...
保定市竞秀区
关于选聘返乡体育冠军纳入事业编制的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保定市政府序列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人才领航”行动助推体育强区建设,积极用好“冠军资源”,引进“冠军资源”,发挥“冠军优势”,为实现全区体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获得奥运会、世锦赛、亚运会、全运会、全国比赛(成人)冠军、竞秀区籍或曾经在竞秀区有过学习经历的获集体项目省级以上比赛(成人)冠军的退役运动员。
(二)条件
1、籍贯为保定市(县、区)或在竞秀区有过学习经历的;
2、建议年龄在18--35周岁,根据运动项目的特点,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教育教学工作;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三、选聘岗位及待遇
选聘区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及高中、初中、小学体育教师。拟聘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享受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选聘流程
(一)沟通申请
每年年底区教体局体教融合发展中心积极与退役冠军沟通联系,宣传我区返乡政策,征询就职意愿。自愿返乡任职的,个人向区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区教体局将就职意愿汇总梳理后报区委编办,区委编办对就职意愿单位编制进行核准,并予以用编批复。
(二)组织实施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市人社局履行增人计划批复和选聘方案核准后由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选聘工作。
(三)聘用安置
1、拟聘用人员到岗,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相关部门办理增人、增资、入编等手续,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对选聘到高中、初中、小学体育教师的退役冠军,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学校岗位需求情况统筹分配。
2、对选聘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退役冠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1﹞29号)文件精神,视其工作表现情况,可以优先按照职员等级晋升。
五、组织保障
(一)成立由区级领导牵头,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负责选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选聘工作实行全过程公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积极为体育冠军在我区任职就业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吸引更多的体育冠军投身我区体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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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竞秀区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