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徐先友 孙晓永 通讯员 李全胜 袁立康/文图“通过巡察整改,我们收回房屋14间,清收拖欠管理费13.2万元,完善规章制度36项,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明显增强。”12月14日上午,漯河市召陵区供销社党组书记于青霞谈起巡察...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徐先友 孙晓永 通讯员 李全胜 袁立康/文图
“通过巡察整改,我们收回房屋14间,清收拖欠管理费13.2万元,完善规章制度36项,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明显增强。”12月14日上午,漯河市召陵区供销社党组书记于青霞谈起巡察后的变化如此说道。
近年来,召陵区坚持把巡察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狠抓巡察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有力促进了巡察工作高效开展。先后制订了《召陵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建立健全巡察整改促进机制 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的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议事规则、规范工作流程等方面不断提升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形成监督合力。截至目前,共完善巡察制度43个,重新建立巡察工作模板38个。
除此之外,还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多角度、多渠道进行巡察反馈,开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大起底、大清账、大督查”和“巡察整改向人民汇报”活动,持续深化巡察成果运用,不折不扣地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目前,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问题355项,下发督办通知60份,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9次,完善制度241项;反馈问题整改率达99.7%,移交问题线索办结率达90.1%。